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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動態調整監管重點、監管對象和監管方式,做好線上線下組合式價格監管,加強對保供單位和社區團購組織者、經營者的價格巡查力度及提醒告誡,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疫價格違法行為。現選取最新查處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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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重要民生領域食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的執法檢查力度。針對消費者消費需求大、產品風險高的肉制品及糕點領域,重點檢查是否經檢驗合格出廠、是否存在無證生產經營、是否存在使用過保質期的原料、是否存在違法添加、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等。現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查辦的四家食品生產企業的違法行為予以情況通報。
此外,上海莊新農副產品產銷專業合作社虛假宣傳萬噸果蔬滯銷,已被立案查處。詳見↓
案例一:福慧城餐飲店哄抬面類制品價格案
市場監管部門近日收到消費者舉報,反映上海市徐匯區福慧城餐飲店在疫情期間哄抬價格。經查,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銷售掛面等產品,4月13日以150元的價格購進面類制品30斤,在外賣平臺上以30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進銷差價率為100%,遠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防寒布
案例二:呂某采取短斤缺兩手段價格欺詐案
市場監管部門近日接到市民舉報線索后,立即對呂某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查見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經營水果,按照整箱銷售耙耙柑,執法人員現場對該批次庫存耙耙柑稱重,標稱重量為30斤,實際為27斤,箱子重達3.5斤。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標示商品的規格內容與實際不符,存在短斤缺兩現象。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
案例三:胡某使用欺騙性的文字、圖片等標價行為進行價格欺詐案
市場監管部門近期在處理投訴舉報中發現,胡某向兩個居民小區推出140鮮肉盲盒套餐6斤的社區團購項目,并在團購商品價目信息中配有鮮豬肉140元/6斤/份,盲盒配送、每份套餐三個隨機品種共6斤,五花肉2斤、腿肉2斤、排骨2斤等文字介紹和豬肉樣品圖片。團購成功的居民所收到的商品與團購頁面價目信息中宣傳的豬肉品種、部位嚴重不符。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防寒布
上海莊新農副產品產銷專業合作社虛假宣傳萬噸果蔬滯銷,已被立案查處!
近日,網絡上多處轉載萬噸果蔬滯銷電子宣傳頁,內容為上海**鎮萬噸新鮮果蔬面臨滯銷,請幫幫我!......。
經查,4月26日,當事人上海莊新農副產品產銷專業合作社設計制作萬噸果蔬滯銷的電子宣傳頁,包含萬噸果蔬滯銷,請幫幫我們!產地直發,疫情來勢兇猛,萬噸新鮮果蔬面臨滯銷,請幫幫我們!等內容,并宣稱有3種公益果蔬套餐可銷售,包括公益蔬菜包A、公益水果包B 及公益水果包C。
當事人將該電子宣傳頁在微信公眾號及其自建的4個微信群內發布,群內人員身份主要為采購果蔬的買家等,后該宣傳頁被轉發至各個市區小區團購群內。
經核實,電子宣傳頁中發布的萬噸果蔬滯銷情況與事實不符。根據該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提供的情況,目前區內蔬菜日上市量為673噸,甜瓜日上市量為25噸;其中,涉及該鎮蔬菜日上市量為127噸,甜瓜日上市量為11.5噸,不存在滯銷。海報中所述萬噸果蔬滯銷與實際銷售情況嚴重不符。
日前,針對該合作社虛假宣傳行為,該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上海網絡辟謠平臺也對該不實宣傳內容進行了辟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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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犇陽餐飲配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未經檢驗的肉類制品案防寒布
當事人位于本市青浦區朱家角鎮康泰路258、268號6幢東側,主要生產速凍食品。
4月26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2022年4月23日生產的精選級雪花燒烤片未經出廠檢驗即進行出廠銷售,且未對2022年4月23日和2022年4月24日生產上述產品的生產關鍵環節進行記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市局執法總隊擬給予當事人14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上海匯康食品供銷有限公司涉嫌未按法定要求進行食品貯存案
當事人位于本市閔行區蓮花南路2129弄3幢一層,主要生產速凍食品。
4月26日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冷凍庫存放有帶皮豬五花肉、豬小排塊、調理豬大排片等產品,產品包裝標示的儲存條件為-18℃以下冷凍儲存,該冷凍庫溫控顯示為-4.5℃,不符合上述產品所標示的貯存條件。
當事人未按法定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市局執法總隊擬給予責令改正、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港灣(上海)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要求案防寒布
當事人位于本市松江區洞涇鎮洞薛路668號5幢,主要生產速凍食品。
4月26日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于2022年4月1日至25日生產的菲力牛排、雪花羊羔肉片等多種產品出廠檢驗項目缺失,未按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要求。
當事人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市局執法總隊擬給予責令改正、警告的行政處罰。
四、上海艾絲碧西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案
當事人位于閔行區梅隴鎮景聯路759號,主要生產糕點類產品。
4月27日,執法總隊根據舉報線索開展執法檢查。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自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間,在位于閔行區老虹井路100號的培訓中心內接受社區團購訂單,并從事糕點類產品生產和銷售。該培訓中心的地址未取得相關生產經營許可資質。
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防寒布
編輯:黃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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